數位遺產 是什麼來的?
- Sally Tan
- 2020年12月15日
- 讀畢需時 3 分鐘
已更新:2020年12月18日
這裡要介紹一本書,說的是大家共同的切身課題,尤其在新冠肺炎大流行的時候,加劇了人們和網絡數位的親密關係。Elaine Kasket的著作「All the Ghosts in the Machine — The digital afterlife of your personal data」,中文版有黎湛平的譯本「如何在網路時代好好說再見:從直播告別式到管理數位遺產」。聽起來這就只像是比較適合科技人看的書,對吧?

現代人的生活,從6歲到80歲不止,大概就是早上起來刷朋友圈、上班發郵件聯繫客戶和工作夥伴,可能電子召車去和朋友吃個午飯,下午再逛下淘寶,晚上又打個虛擬實境遊戲......尤其在「無錢包時代」的來臨,人們開始越來越多的使用電子錢包等來支付交易。
有沒有想過,在我們告別人世時,所留下的臉書專頁、IG帳號,電子信箱、Whatsapp、微信、QQ、網路商店紅利點數、支付寶、比特幣,還有網上付費購買的 iTunes音樂,Netflix或Youtube 影片、雜誌、應用程式都會發生甚麼事?誰能夠繼承或者替我管理這些「數位遺產」?
這裡有個小故事,15歲的少女在德國柏林地鐵站被列車撞擊去世,她的父母想要知道女兒是否有自殺傾向,便向Facebook提出訪問她的帳號的權力。臉書以保護數據為原則拒絕了父母的請求;後來柏林地方法院作出一審裁決卻同意了父母的要求。臉書不服而再次上訴到德國聯邦最高法院,但最後也以敗訴了。德國最高法院認為:數位財產也應該像信件、書籍、日記一樣作為遺產留給繼承人。而臉書表示:雖然對家庭遭遇有情感上的理解,但是對於用戶仍具有保護其個人隱私的權力,因此對於裁決結果表示尊重但不認同。
日本NHK電視台也曾做過一項調查,數據顯示愈55%的日本網友對該如何處理數位遺產感到非常困惑不安。不知道大家是否留意有這樣一個冷知識:我們在各種網站、APP上選擇《同意》的所有隱私政策、條款,如果要認真讀完需要花上76個完整的工作日。其中與數位資產相關的一條就是:【用戶僅對帳號擁有使用權,帳號所有權歸平台公司所有】。
就像兩年前引起關注的日劇《#dele刪除人生》,就是圍繞著「數位遺產」的概念。即使人已經死去,手機和電腦還是留下了許多秘密;而兩位主角的工作是負責替人處理電腦和智慧型手機上面的數位資料,只要確認委託人已經死亡,便立刻將對方指定的檔案銷毀,尤其是那些見不得光的秘密。
人過世之後,所留下來的電腦、硬碟、手機等等電子產品依然存在,曾經在網路世界留下的足跡更不會因此消失。以往我們認識的遺產大多數是身外之物,而現在這些虛擬的社群帳號中卻包涵了更多的「人格成分」。
數位遺產主要可分為三類:
一、個人信息類:即網絡用戶在網絡上所擁有的個人帳號和密碼等信息;
二、虛擬財產類:在網絡原創的所有作品,例如照片、音頻、日誌、視頻等,還有網絡域名、電子書、資料庫使用權等;
三、數字化財產:網絡交易時和錢掛鉤的,比如支付平台、電子錢包、網絡購物、虛擬貨幣、遊戲幣等。
無論如何,隨著我們在網路留下的痕跡越來越多,數位財產其實並不只是冷冰冰的數據而已,它或許也是我們去世之後寄託情感和供人思念、憑弔的媒介。只要這些伺服器還沒關閉,我們就得好好想想,計劃一下如何處理這些即高端又隱私的數位遺產。下一章,我們在慢慢學習如何管理這些價值和意義非凡的「數位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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